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女神探聂海芬涉错案追责 宣布调查后半年无消息(4)

2014-12-20 11:40:33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田文昌:

    其实这只是一种猜测,但是这种猜测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把他带走也是很大的可能,就是追查这样一种责任,但是问题在于我倒觉得其实可能是和急速的反应有关系,也许有问题还没有查清楚,先以这几个罪名把他带走,其实我觉得如果更慎重起见,完全可以再查一查,确实有这样刑讯逼供的嫌疑了,再把他带走可能会更慎重一些,这里又涉及到追责的做法问题。

    白岩松:

    对,这我正好也是要问您的,田主任。因为大家一方面是社会舆论对办了错案的人会有一些情绪。但另一方面毕竟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我们更加要强调让这种法律精神成为进入到我们骨髓里头,甚至是某种信仰,因此我们需要理智的去看待它。另外又有18年前存在很多证据,今天再找起来也会很费劲,你怎么看待在追责过程中,用法律这根准绳去衡量?

    田文昌:

    第一,要明白一个问题,追责重要,纠错更重要。在追责和纠错的问题上,纠错永远是第一位的,追责也是纠错以后产生的另外一个连带的问题。第二个追责要防止副作用,我们现在有很多冤假错案,陆续都暴露出来了,那么如果我们追责当追如果缺乏慎重性,或者有过头之处的话,那么在客观上可能对下一步其他冤假错案的纠正,会产生更大的阻力。实际上刚才说到的呼格的母亲这种态度是非常难得的,在越是要求法制化,越是讲究法制的时候,我们每一个公民,包括每一个公民在内更不要说司法机关,都要更理性的用法制的思维来思考类似这些问题,这样才能使我们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得到真正的贯彻。

    白岩松:

    没错,其实我相信我们所有的人都期待一个结果,那就是公正,但在这样的环节中,尤其在进入到了追责程序已经完全启动的情况下,公开又该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历经艰辛得以平反的冤假错案,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民众的要求。昨天,就有媒体盘点了近年来多起曾引起关注的冤假错案,结果发现,在纠错后的追责中,只有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还有安徽于英生案等几起案件,启动了追责程序。但是,有些追责进展,却至今没有下文。

    张高平:

    我当时高兴,我笑,在合议庭这么多年,我知道就有这么一天的。

    解说:

    在多起错案中,浙江张高平叔侄案,特别具有典型意义。在当时,公安部门并没有获得物证,而且犯罪时间对不上、地点指不清、连受害人指甲里的DNA都属于第三人的情况下,仅凭两份存在漏洞的口供,就将张氏叔侄定罪。

    今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曾宣布,对此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就包括了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可是,大半年时间过去了,该案的追责调查,却始终没有更新消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