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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厅官被盗200万元案无纪检部门介入(图)(1)

2014-08-23 08:36:0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江苏省睢宁县交通局局长任树楼

    近日,陕西女子房云云跨省盗窃案被宣判,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本来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却因其举报称有200万元盗窃涉及合肥两厅官,并希望立功减刑引起关注。

    记者梳理10余年来发生的“小偷反腐”案件发现,未出现“小偷”“立功”减刑案例。

    多位专家表示,“小偷反腐”不应在法律层面上算作“立功”进而减刑,此行为从法律上不值得提倡。

    涉案官员 “官员失窃80万”无下文

    7月8日,陕西女子房云云由于在江苏常州盗窃作案6起,盗得财物22万余元,被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由于怀有身孕,她目前处于监外执行状态。

    8月上旬,房云云向媒体举报称,她在调查审讯过程中交代了8起作案,但最后判刑时,只追究了其中6起案件。被落下的2起案件是她在合肥盗窃了安徽省两副厅级官员家,盗得财物200万元。她希望通过举报能够立功减刑。

    涉嫌偷窃的房云云举报两厅官,“小偷反腐”话题引发关注。记者查阅发现,第一例见诸媒体的“小偷反腐”案件是1996年广东省和平县国土局办公楼发生62万元现金失窃案。县纪委副书记吴月林等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原县国土局长陈丁钊、副局长黄建会的渎职行为和违纪问题进行调查,追缴该局的小金库190多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吴月林收缴违法违纪款不交公,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达210万元。2000年,吴月林被判处死缓。陈丁钊、黄建会分别获刑10年、7年。

    近年来,“小偷反腐”的案件并不在少数。其中,最著名的案件是山西白培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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