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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被围观"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2017-03-13 13:03:40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作者:杨森云

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标志着我国向“民法典时代”前进了一大步。而草案提请审议,成为当日“两会”热搜前五强,吸引了媒体和公众的眼球。

众所周知,建国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婚姻法》、《合同法》等一系列民法,并总结民事法律的共性特点和个性问题,出台了《民法通则》以及若干的司法解释,使民法的“家谱”日益丰富。但是,众多“单行本”民法,也使得一些法律条文界定出现了模糊、重复甚至是矛盾的地方,亟待完善形成统一的民法体系。2014年,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为解决这些问题确定了思路。

此次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审议,作为民法典编制的“第一步”,将为后面的各分编提供大纲和参考,使各分编的编制工作与总则的目标能够“抱团发展”。而从民法建设的全局来看,民法总则草案对除旧立新、推动民法改革,实现民法领域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构建民法体系,起到了“开源”的作用。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实施的成效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风气,如果说“刑法”是在除恶,那么民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更多地发挥着“扬善”的作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基本公平正义是民法的应有之义。从草案来看,突出了“保护”这一特点,使得民事权利的保护得以加强,我们有理由期待,草案通过审议并实施生效后,类似于“扶不扶”的疑惑会逐渐减少,社会公平正义能够日益彰显。

此次民法总则草案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变化”,全文“七大变化”无不与民生息息相关,其中关于胎儿、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规定,都是对近年来各类社会热点问题的深刻总结提炼,而关于“熊孩子”、“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结合了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客观现实,体现了民法总则草案的与时俱进。

“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民法总则草案从以往“不关心、不了解”,到如今的“被围观”,不是公众的猎奇心增长了,而是体现了民意的聚集。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每个公民对公平与正义有了清醒的认识,能够反思社会存在意义和价值,法治天下的理想与信念已经走在了路上!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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