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2017全国两会 > 更多新闻 > 正文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拟改为八岁(1)

2017-03-13 08:04:5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民法总则草案作126处修改拟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改为八岁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罗争光)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对民法总则草案作了126处修改,包括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修改为八周岁等。

在12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了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拟改为八岁

乔晓阳说,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为六周岁。一些代表提出,六周年的儿童虽然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开始接受义务教育,但认知和辨识能力仍然不足,在很大程度上还不具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建议改为八周岁为宜。也有的代表建议维持现行十周岁不变;还有的代表赞成下调为六周岁。法律委员会经研究,按照既积极又稳妥的要求,建议在现阶段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下限修改为八周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