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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微观察丨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总书记提出新要求(2)

2020年5月28日,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高票通过时,人民大会堂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一系列立法“组合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扭转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为实现香港由乱及治,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出台,不断筑牢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法治保障。

自2025年5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诸多“第一”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改革势如破竹,法治夯基固本。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修改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不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2025年10月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这份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纲领性文件中,法治肩负着重要使命。

总书记提出的“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要求各部门各领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护航发展、维护稳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