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权衡?
“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以这三个“敬畏”告诫与会同志:“领导干部提高领导经济工作能力不是只懂一点经济学知识、科学知识就够了,还必须学习历史知识、厚植文化底蕴、强化生态观念”。
时间拨回到20世纪90年代。如火如荼的城市开发建设中,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三坊七巷北隅的林觉民故居曾面临“一拆了之”。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听闻这一消息,立刻叫停拆迁。时隔半年,故居修缮工程悄然动工。
习近平同志说:“评价一个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还是反动,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
应有何种态度和行动?“要制定‘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使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话语掷地有声。
如今,登得上城楼、望得见古塔、记得住乡愁的文化长卷在中华大地徐徐展开,留下了统筹经济发展与文脉赓续的深刻启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
考古工作是一项重要文化事业,也是一项具有重大社会政治意义的工作。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西方考古界都以“青铜器、文字、城市”三要素作为文明标准,认为中国只有从殷商起步的文明史。
“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把它保护好!”2003年,来到良渚遗址调研,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敏锐地指出。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又对良渚遗址申遗作出重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