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来看,2000年3月至2019年1月初,古力巴哈尔·米吉提以投资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医疗器械高额返利为诱饵,对外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9368.33万元,用于还债、支付利息、投资理财及生活消费,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造成68人实际损失2485.74万元。
2020年1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作出(2020)新01刑初16号刑事判决。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古力巴哈尔·米吉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未退缴部分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发还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