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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民生保障,二十届三中全会最新部署

今天(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发布。《决定》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方面,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等。

《决定》明确,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要点梳理如下↓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

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

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

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完善就业优先政策

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