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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睦邻互信和伙伴关系原则的声明(2)

四、防止任何损害上合组织利益的非法行径。

成员国遵守《联合国宪章》和《上合组织宪章》,采取措施防止本国境内出现任何违背上述文件原则的活动。

成员国强烈谴责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共同致力于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和非法贩运毒品。

成员国强调,实施单边制裁违反国际法原则并对国际经济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五、自觉履行《上合组织宪章》和上合组织框架内其他文件规定。

成员国重申,坚定遵守《上合组织宪章》和上合组织框架内其他有效条约和文件。

成员国将就国际和地区问题加强机制性磋商,采取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相互支持和密切合作。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