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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纪守规|总书记带头拉直廉洁纪律“准绳”(2)

明纪守规|总书记带头拉直廉洁纪律“准绳”△2024年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微小之处、独处之时、青萍之末,往往不为人察、不为制度所及。纵观各类违纪违法案例,一些落马党员干部无不从小节失守开始,认为吃几顿饭、喝几瓶酒、收点小东西无伤大雅。但“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久而久之“小节不慎,大节难保”,最终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八章中强调“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等内容,就是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有底线。

廉洁纪律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廉洁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违纪情形,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行为都进行了细化的处分规定。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果真正做到严在日常、纪严于法,始终高悬廉洁明镜,就不会白袍点墨、终不可湔。

明纪守规|总书记带头拉直廉洁纪律“准绳”△2024年1月25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纪委监委组织离退休干部在问十乡陶桥村为群众义写廉洁春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