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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起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复兴伟力(3)

1949年9月21日,新中国成立前夕。600多位来自全国各方面的代表怀着对光明未来和美好制度的无限憧憬,冲破重重阻挠齐集北平,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经历了漫漫长夜,经历了无数先辈前赴后继、上下求索,中国人民终于迎来了新中国的曙光。

毛泽东同志在开幕词中豪迈地宣告:“诸位代表先生们,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等法律文件,选举产生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形式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也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新中国各项建设贡献了力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主题、职能,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