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提出试点政策措施和风险防控举措。
比如,结合经营主体诉求建议,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停居留期限,为外国专家的家人来华共同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等。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利于充分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企业名称: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额:23700万美元”……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展示馆,一张编号为“No.000001”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有着重要意义。
2013年9月29日,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外高桥挂牌。同一天,这张“1号”备案证颁发。备案证所有者是中国企业百视通和美国微软公司合资成立的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百视通牵手微软,得益于自贸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政策。
△海南自贸港洋浦经济开发区
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举措和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这为进一步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指明了方向。
10年来,自贸试验区不断扩围发展,在外商投资、跨境服务贸易等领域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实践诸多首创性改革等,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进行了有效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未来,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发挥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
△2023年11月11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揭牌仪式在喀什综合保税区举行,首批35家企业入驻。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将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