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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3)

十二、双方同意加强在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密切两军和警察经验交流,加强在人员培训、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

十三、双方愿意拓展对话渠道,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和科技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领域加强合作。欢迎两国有关部门签署《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同意支持两国青年科学家开展交流互访和联合研究。

十四、双方同意与非洲和加勒比地区的伙伴国家在促进再工业化,特别是应对自然灾害和农业问题等发展领域,建立和实施三方合作倡议。

十五、双方欢迎两国有关部门续签《教育交流执行计划》。双方愿据此相互提供支持,并继续向对方学生提供政府奖学金名额。

十六、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密切中哥社会和文化联系。欢迎两国有关部门续签《文化合作执行计划》,同意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

十七、双方一致认为,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的结构性经济转型十分重要,应与国际金融架构改革紧密结合,鼓励为环境和气候投资提供发展融资,以实现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可持续性。

十八、双方同意在生态旅游、可持续生产体系和合理的能源转型三大战略领域探讨形成投资和项目组合,以推进气候适应能力和韧性、脱碳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双方同意探索互利的合作模式,支持实施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项目。

十九、双方将推动对哥全国和地区交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在可持续城市交通系统领域,特别是在铁路领域,要优先考虑低碳排放方案,并使用不增加债务负担、不限制财政空间、有助于降低债务水平的融资工具。

二十、双方同意密切中央和地方政府等各部门、各层级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政策对接和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同意推动两国立法机构及下设各委员会之间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