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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4-2028年)(全文)(4)

1.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和任务清单,推动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取得成效。老方积极支持并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稳步实施《关于共建中老经济走廊的合作框架(2019-2030年)》,充分发挥中老经济走廊合作联委会机制作用,以中老铁路为依托,统筹推进中老在交通、产能、农业、文化旅游、社会民生等领域务实合作。高质量推动中老铁路运营维护和沿线开发,争取早日实现中老铁路和泰国铁路以标准轨联通,推进中老泰联通发展构想。继续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原则开展产能与投资合作,做好经济走廊建设、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与产能合作的衔接,为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合作平台,推动更多务实合作项目落地。运营好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务实开展跨境产业合作。积极拓展中老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的务实合作。

3.充分发挥中老经贸和技术合作委员会、产能与投资合作、中老投资合作工作组等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沟通与经验交流,统筹规划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中老经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共同落实好老挝98%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安排。

4.适时启动商签新的《中老经贸合作五年规划》,改善贸易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建设,积极探讨中老口岸创新管理查验模式,推动口岸通关便利,促进边境地区经贸发展合作和人员交往。深化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加快推进动植物检疫(SPS)磋商,为更多老挝商品输华提供便利,持续提升中老铁路客货运监管服务水平。推动电商合作,扩大中老双边贸易。中方愿积极推进两国农产品贸易,支持老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不断扩大老挝优质农食产品对华出口。引导和鼓励各自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兴业,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合作便利,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