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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30周年宣传活动 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

【来源: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_公示公告】

各市场经营主体:

2023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30周年。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今年6-9月期间,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旨在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倡导,厚植公平竞争社会文化,不断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政策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风尚。请全州各市场经营主体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再学习,深刻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知晓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以及对应的罚则。

同时作出诚信经营承诺:一是不实施混淆行为,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二是不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谋取不正当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三是不虚假宣传,不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四是不侵犯商业秘密,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五是不实施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六是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七是网络经营者不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张宏宾、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