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我国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多部法律,形成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拿上捞竿、夹子、垃圾袋等装备,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的民间河长胡福庆,一大清早就开始了一天的巡河。2014年至今,胡福庆一直坚持巡查河道,清理河道两侧垃圾,监督水体环境质量,“河水清了,环境好了,老百姓的生活就更美好。”水有人治,责有人担。全国省市县乡设立四级河湖长30多万名,村级河湖长(含巡、护河员)达90多万名。
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到推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到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数十项改革方案接连实施,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构建。
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
“通过与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的‘指尖上的环保’公益活动,我们的蔚蓝地图收集到150万张反映空气质量变化的照片,从中可以看到,美丽中国‘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环境部聘请的“特邀观察员”、环保社会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光盘”行动、垃圾分类、植绿护绿、节水节电……目前,全国环境保护类志愿服务项目超过130万个,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成为新风尚。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强调,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发展方式、发展动力、发展领域、发展质量变革,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