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政务新闻 > 正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求。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明确提出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担任文件起草组组长。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机构改革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改革实施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自始至终关心指导,亲力亲为,亲自审定了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亲自签批各部门“三定”规定,亲自协调重大政策问题,涉及各类文件多达190多件。在一些改革的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果断拍板、一锤定音。

2019年7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