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各方愿继续巩固教育、科学、文化、旅游、考古、档案、体育、媒体、智库等人文合作,推动地方省州(市)交流,促进更多地方结好,丰富青年交流形式,开展联合考古、文化遗产保护修复、博物馆交流、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等合作。
中方邀请中亚五国参与实施“文化丝路”计划,促进民心相通。
各方指出进一步加强旅游合作和共同制定中国-中亚旅游线路的重要性。
各方认为应进一步深化卫生医疗合作,推进中医药中心建设,开展草药种植及加工合作,打造“健康丝绸之路”。
各方指出在生物安全、危险传染病预防等领域扩大合作的重要性,支持关于在联合国主导下建立国际生物安全多边专门机构的倡议。
各方强调加强人文合作、促进民心相通具有重要意义,欢迎中国同中亚国家人民文化艺术年暨中国-中亚青年艺术节启动。
各方支持推动高校和大学生交流,支持举办青年文化节、论坛和体育赛事。
各相关方将积极推动互设文化中心。中方愿继续向中亚国家提供政府奖学金名额,组织相关领域专业人才赴华参训、进修和交流。各方愿促进“鲁班工坊”职业教育发展。
各方鼓励拓展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
十一、各方重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作为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地位和基本法律遵循,强调各国应恪守《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和制度框架,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共同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各方支持在气候变化适应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开展更紧密的合作,强调共同实施绿色措施是减缓气候变化影响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