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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亚峰会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3)

十、双方高度评价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及其各分委会为深化两国全方位合作发挥的统筹、协调作用,商定继续在该机制下积极协作。

十一、双方将共同落实2022年2月5日签署的《中乌政府间经贸投资合作规划(2022-2026年)》。

双方商定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推动采取进一步举措,提升双边贸易额,探索两国贸易合作新增长点,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发展。中方愿扩大自乌方进口优质农产品,将加快审批特定品类农产品和动物产品动植物检疫等许可。

双方愿继续夯实和发挥好双边投资合作工作组、电子商务工作组机制潜力,用好中乌投资合作云平台,积极落实两国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的投资合作文件。

双方愿依托“中国-中亚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共同推动产业与投资合作。

中方愿全力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向乌方提供必要协助。

十二、双方认为,能源合作是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采用绿色能源具有重要意义。

乌方欢迎中方企业参与乌境内太阳能发电、风电、水电项目。乌方愿引进中方技术与资金,在乌兹别克斯坦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相关设备生产本地化,联合培养专业人才。

双方将共同努力,保障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稳定运行和按商定计划供应。

十三、双方表示,201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简化商务人士签证手续的协定》为巩固两国关系及发展双边经贸和投资合作开辟广阔前景。

双方愿提升双边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中方对乌方为中国公民实施10日免签入境政策表示赞赏,愿为乌兹别克斯坦公民赴华采取便利化措施。

十四、双方认为,中吉乌铁路项目对加强两国和地区互联互通具有历史意义。双方对该项目可研完成感到满意,愿共同推动后续工作,为启动铁路建设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