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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6)

二十六、巴方重申邀请中方投资者扩大在巴投资,特别是参与“投资伙伴计划”,该计划是世界上最大的包括环境领域在内的基础设施一揽子特许经营项目计划之一。

二十七、双方对两国财政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表示满意。双方同意深化经济财金领域对话,加强本币贸易,推动可持续融资领域合作,深化财金智库交流,促进会计审计监管交流,分享监管政策和经验,继续为各自企业依照当地法规投资兴业提供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推动两国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

双方同意就推动中巴扩大产能合作基金在促进双边投资合作方面有效发挥作用加强对话。

二十八、双方赞赏中巴在财金领域特别是新开发银行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下合作取得的进展。双方愿共同建设有关机构,促进两国及全球的共同发展。双方重申对新开行的支持,支持新开行以循序渐进、地域平衡的方式吸纳新成员,并提高机构治理水平。双方强调两国在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方面发挥的作用。双方欢迎巴西前总统迪尔玛·罗塞夫担任新开行行长。

二十九、双方强调以公平公正方式在本国和国际上进行能源转型和减排的重要性,这需要考虑到各国国情特点、能源需求的增加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必要性。双方同意在有关领域进一步开展双边对话,深化各自公共政策信息交流,以更好推动清洁能源使用,促进实现各自能源矩阵脱碳的技术研发。

三十、双方重申愿共同努力在可再生能源、能源转型和能效领域,特别是生物能源、氢能源、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双方开展能源转型领域的相互投资和研发、创新合作。

三十一、双方认可科技创新对于两国经济发展与经济竞争力的战略作用。双方指出,双边合作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方式。鉴此,双方决定密切电子商务、低碳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合作。双方同意鼓励两国创业生态系统进行互动,建立联合研究、开发和创新中心,并合作开展有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