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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指出,“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极大激发,民营企业数量翻了两番多,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由近八成提高到九成多。目前,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国两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广阔市场空间。

强创新稳就业,民营企业展现更大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指出,“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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