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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伟大光辉的一生(5)

1989年6月,在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他在会上坚定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基本政策没有变,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在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我要十分明确地讲两句话:一句是坚定不移,毫不动摇;一句是全面执行,一以贯之。”同年11月,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江泽民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90年3月,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92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作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提出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在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全会决定江泽民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93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97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作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着重阐述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在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全会决定江泽民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98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