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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巡回法庭”来了 护航总书记关心的富民产业(2)

志丹县苹果巡回法庭的负责人张丽梅(左一)和同事们走进果园为果农宣讲法律政策,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人民网记者 吴超 摄

11月14日,志丹县苹果巡回法庭的负责人张丽梅一行对近期调解的部分纠纷进行回访。老马和老伴儿见法官来了,扔下手头的活儿,挑了筐里面几个大苹果捧在怀里,一边打招呼一边递给张丽梅一行。

“你们辛苦,大老远又跑来了,先吃苹果!”

“马叔,今天我们对上次的调解再回访,还有啥问题吗?”张丽梅边说边再三推辞着塞过来的苹果。

“问题都解决了,就按照你们的调解方案,果商和我都不吃亏!”老马笑着说。

原来一周前,老马和果商因为交易的苹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而发生争议。老马认为,果商张某分拣苹果只挑大的好的,分拣剩下的太多,影响销售,拒绝履行合同。张某认为,如果老马拒绝履行合同,就要赔偿工人工资和车辆费用。

双方争执不下,在苹果巡回法庭法官张丽梅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分拣剩余的苹果适当降价一并由果商收购。

每到销售旺季,苹果巡回法庭的宣传车都会穿梭在果园间,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苹果交易市场等,通过以案说法、现场咨询、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就地增强果农和果商们的法律意识。“苹果巡回法庭根据果商和果农的需要,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提前介入,建立前置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进行协商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张丽梅说。

在志丹县果业局营销办主任胡涛看来,果农法律意识近两年来逐步提高,尤其在销售环节,时常有问题咨询。志丹县苹果巡回法庭成立两年以来,通过常态化的宣传,有效预防了部分矛盾纠纷的发生,也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推进了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