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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6)

问:党章修正案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内容作了哪些调整和充实?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观点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相关提法,对总纲有关自然段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在总纲原第十自然段中,增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调整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将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修改为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修改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修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调整表述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总纲原第十二自然段中,增写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内容;将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修改为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与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断以发展新业绩续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