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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信》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纪实》(10)

数据安全保护工作驶入快车道,相关法律法规密集出台,各类数据处理活动日益规范。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数据安全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1年10月1日,《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正式施行;2021年11月,《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二字,托举着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和幸福生活。一段时间以来,“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数据泄露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滋生出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关乎人民幸福感、安全感的个人信息保护放在心上。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安全技术保护,推动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应用。”

2017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了8项重点工作。其中,“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被列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完善了对隐私权和民事领域个人信息的保护。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开启了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历史新篇章。

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手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百姓一直深恶痛绝。2019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联合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App采取公开通报、责令整改、下架等处罚措施,形成了有力震慑。特别是始终对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利用摄像头偷窥个人隐私画面、传授偷窥偷拍技术等侵害公民个人隐私行为,中央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涉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