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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两岸统一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2)

1945年,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取得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台湾随之光复,重回祖国怀抱。

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明确要求日本将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包括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于中国。1945年7月发布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向全世界郑重宣告:“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台湾属于中国领土的法律地位和事实得到无可辩驳的确认。

其后不久,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后,当时的美国政府对新中国采取了孤立、遏制的政策,并且在朝鲜战争爆发后武装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海峡两岸关系,将中国的台湾省置于美国的“保护”之下。美国政府干预中国内政的错误政策,造成了台湾海峡地区长期的紧张对峙局势,台湾问题自此亦成为中美两国间的重大争端。

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严正立场和合理主张,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一个中国原则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1971年,第26届联大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联大2758号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明确、彻底解决了整个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