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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

三是加强统筹谋划,实现精准发力。针对地方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现状,强化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就地监管优势,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突破口,谋篇布局,统筹推进。聚焦退税减税降费、财政收入质量、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暂付款规模等财政运行重点内容精准发力,分析研判,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介入、早处置。

二、注重“建机制”,联合监管凝聚合力

财政部河南监管局贯彻财政部党组“积极有效推进监管局职能转型”工作部署,顺应新形势、担当新使命,转变监管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与监测工作“闭环”体系,汇聚多方力量,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地方经济形势联合分析机制。加强与省职能部门沟通,拓宽交流渠道,提高分析质量。会同省发改、工信、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商务、统计、人行、海关、税务等11个职能部门,采取联合调研、定期分析、共享信息等方式,按季度开展联合调研分析,从经济发展的不同角度分析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延展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和监测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建立地方财政运行联合会商机制。与省级财政部门加强“横向”沟通,建立地方财政运行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按季度定期开展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地方财政运行形势,对重大风险隐患联合进行处置,重大事项随时会商。同时,制定《河南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工作思路,确定重点任务,确保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重点监测县区联系点制度。与市、县区财政部门强化“纵向”联系,在原有县级“三保”重点联系点工作机制基础上,根据县区经济发展走势、财政收支形势变化,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重点监测县区联系点制度。根据经济财政指标,共同选定35个重点监测县区,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方式,按月对重点联系县区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督促县区财政保持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