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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良政善治 香港开启新篇(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4)

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反中乱港分子之所以能在香港兴风作浪、坐大成势,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直接原因,就是‘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2021年2月22日在全国港澳研究会举办的“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上指出,“一国两制”方针从形成之初就包含了“爱国者治港”这一重要思想内涵,要实行“港人治港”,就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

在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中成功连任的梁美芬回忆,“修例风波”期间,部分议员滥用程序和权力,肆意“拉布”、瘫痪立法会。“这些乱象严重破坏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导致多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立法及拨款审议被‘拖死’,损害市民福祉,民怨极大。”

2021年3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采用“决定+修法”的方式,通过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作出一次系统修订,明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的构成和产生办法,新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以及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运作机制等。

重新构建的选举委员会由1200人增加到1500人,由原来的四大界别增至五大界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表示,新选举制度明确了选举委员会五大界别共40个界别分组的划分、名额分配以及产生方式,调整优化了有关界别分组,实现选举委员会规模和界别分组数量双增加,“从而既体现选举的广泛代表性,又符合均衡参与原则”。

“中央实际上是把香港整个民主发展过程,拉入正确的起点和轨道上。”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指出,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考虑了香港原有选举制度存在的种种漏洞,并作出了各种有针对性的调整,“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香港政治格局和政治生态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