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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这十年: 县域均衡发展,让更多孩子“上好学”(2)

2012—2021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从99.85%进一步提高到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91.8%提高至95.4%;

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辍学实现动态清零。特别是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在全面实现“两基”的基础上,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均有了进一步提高;

连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2021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92.0万人,比2012年增加54.1万人,增长142.8%……

完善保障机制,经费、办学、师资条件不断提升

十年来,义务教育在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不断完善保障机制,经费、办学、师资等条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显著增强。

坚持政府举办义务教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15年,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国家建立起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12—2021年,小学生均经费支出从每生每年7447元增至14458元,初中生均经费支出从每生每年10218元增至20717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经过多次提标,达到东中西部统一的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7000元,为普通学生的8~10倍。‘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实现城乡学生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实现应助尽助,优先将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等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吕玉刚告诉记者。

实施重大项目,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观。通过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000多亿元,带动地方投入超1万亿元,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问题,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