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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提出三方面要求(3)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要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提高精准性。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但不能搞道德绑架式“逼捐”。

——2021年12月8日,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这是14日下午,习近平在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卫生站同村里的老人、医护人员亲切交流。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要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

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要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