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政务新闻 >

关系你我!今年社保将发生5大新变化(3)

根据部署,“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项工作,由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据记者了解,目前顶层设计已经明确,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两部分,皆由个人自愿参加。其中,税收政策的设计和优惠力度是关键因素。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已于2021年12月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文件印发后,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制度落地实施,为人民群众养老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业内人士表示,接下来主要有两方面任务。一是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拟采取个人账户制,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提供更多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制度选择。二是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和监管。两者相互支持,共同促进第三支柱的发展。

变化四:全国医保用药范围何时统一?12月底前完成

由国家医保局牵头,将在12月底前完成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的相关工作。这预示着全国基本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即将到来,各地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化药和中成药将基本一致。

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目录调整职责和权限,各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调整医保用药限定支付范围”。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推进省级增补药品消化,为统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规范医保支付政策打下良好基础。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统一的基础上,国家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及指标体系,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新药、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