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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冬残奥运动的起源和发展(2)

1960年,以奥运会模式出现的残疾人运动会首次在罗马举办时,参加者仅是肢体残疾者,特别是脊椎伤残者。1976年,第5届残奥会在加拿大多伦多举办时,视力残疾人和截肢者也加入进来,这让人们感觉到有必要成立一个国际性的残疾人体育组织。1982年“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成立,国际奥委会承认其为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管理机构。1989年,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与其他五个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共同组建了国际残奥委会。该会自2000年起与国际奥委会达成合作协议,取得奥运主办权的城市也需举办残奥会。

国际残奥委会的任务是组成一个在国际上代表残疾人运动员的组织,授予残奥会的举办权,并对该运动会进行监督和协助,协助并监督将残奥会理事会所承认的项目正式列入其中的世界和地区比赛,协调残疾运动员的国际和地区比赛日程,尊重各类残疾人群体的运动技术需要,将残疾人体育融入国际体育运动,同时保持其特点;与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交往,支持并鼓励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各种教育与康复计划和促进活动,反对残疾人体育中任何出于政治、宗教、经济、能力、性别或社会原因的歧视,扩大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和提高成绩的机会等。

国际残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该组织设有运动技术部、运动科学与医学部、财务与营销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发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现任主席是安德鲁·帕森斯。

国际残奥委会会标的发展历史

1989年,国际残奥委会成立时会标为用五个蝌蚪形图案按类似奥林匹克运动相互连接构成的整体图案。1991年,根据国际奥委会的建议和有利于市场发展的目的,国际残奥委会将会标的蝌蚪形图案由五个减少为三个,分别为绿色、红色和蓝色。2004年雅典残奥会闭幕式上,国际残奥委会正式推出了新会标:由红、蓝、绿三个“扇叶”和国际残奥委会英语缩写“IPC”三个字母组成的圆形图案。新会标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正式启用。

参考资料:《冬残奥会竞赛项目知识读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20

(责任编辑:李妍彬 CN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