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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丨算法,须依法!(2)

避免算法变算计,平台企业的开放、透明是关键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有的人说算法是个“黑箱”问题,这的确给治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在3月1日实施的这份文件,包括此前的一些法律规定中,都明确了算法一定要做到开放,一定要做到透明。包括给平台企业提出的一些要求,也是要让他们落实这方面的法律的责任义务。

对“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中特别对“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作出了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①履行备案手续。3月1日是这个文件正式实施的日子,在2月28日国家网信部门已经正式公布了备案的网址。

②开展安全评估。2018年国家网信部门联合有关部委就已经发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自然属于这类,应该由此进行管理,所以要进行安全评估。

对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施行的期待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算法推荐是一个综合性、全局性问题,还涉及平台治理、数据安全保护等多方面。因此3月1日这份文件的实施,的确是一个重大进步,但这也仅仅是一个开头,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工作。比如大家现在反映比较多的,互联网企业制定的平台规则,实施算法是不是应当征得社会同意?在2021年11月国家网信部门向社会公开意见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就提到平台运营者应当对平台规则、隐私政策和算法征求社会意见,如果是特大型的互联网平台,那么所涉及的规则、隐私政策和算法还应当征得主管部门批准,这些动作都体现了主管部门在解决算法推荐问题上所作的积极的努力,这些工作还会持续下去。总的来讲,通过一系列的努力,一段时间内不懈地治理,期待这份规定能够切实保证公民在网络中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