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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华夏丨困难群众有房住(2)

去年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

上海等多地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大力度提供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粤港澳大湾区推出一批服务港澳青年的人才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政策性住房。

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有所居”持续取得新进展。无数住房困难群体在万家灯火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盏灯。

春暖华夏丨困难群众有房住

上世纪70年代,山东省东营市黄河原蓄滞洪区群众响应国家号召搬迁至沿黄大堤的房台上居住。2013年起,东营市对66个房台村进行住房拆迁改造,建设新社区。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东营杨庙社区考察。在居民许建峰家,总书记察看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关心了解百姓住房改善情况。

许建峰告诉总书记,他们原来住在沿黄大堤房台村的老房子里,2016年搬进了楼房,生活条件好了,就业门路多了,打心眼里感谢党的好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扎实做好安居富民工作,统筹推进搬迁安置、产业就业、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春暖华夏丨困难群众有房住

△2021年12月26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桔北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既要住有所居,更要取得新进展。

2021年,我国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惠及居民965万户。一处处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幸福在家门口“升级迭代”。

在“住有所居”的民生保障目标基础上,《“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住房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要逐步实现住有宜居。

深圳龙华,在“按需实租”的进一步延伸下,陆续推出“教师之家”“医疗工作者之家”“建设者之家”等多个规模化租赁项目,重点解决特殊群体对住房交通、配套幼儿园等需求。

春节前夕,传来了不少人期待已久的好消息。国新办《“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采取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更多就业群体将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个个改善居住条件的梦想圆梦,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最温暖的注脚。

春暖华夏丨困难群众有房住

住房,不仅为人们挡风避雨,也承载着家庭安居乐业、生活和美的美好愿景。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厚植幸福底色。

(责任编辑:李妍彬 CN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