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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保供取得阶段性成效(3)

寒潮来势汹汹,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做好能源保供。

内蒙古及东北地区多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表示,已启动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全力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工作。自11月1日起,天津提前启动供热,供热应急抢险队和日常维修队24小时待命,应对突发情况。宁夏银川提出18条保供措施,通过强化电煤、电力、天然气保障等,提升群众“温暖指数”。

在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推进增产增供基础上,组织煤炭企业与煤电企业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截至11月6日,各省区市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率均已超过90%,其中24个省区市达100%。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为冬季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今冬明春民生用电和用气全额保障没有问题,会指导地方和企业坚持民生优先,必要时“压非保民”,科学制定有序用能方案。

“我国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苏铭说。

《光明日报》(2021年11月12日07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