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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门口”的生活服务更优质

让“家门口”的生活服务更优质——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

光明日报记者 刘坤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何要制定《意见》?生活性服务业的主要范畴和领域是什么?怎样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我国生活性服务业蓬勃发展

“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该负责人说,生活性服务业涵盖绝大部分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供给责任的公共服务内容,同时也包括完全由市场供给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居民消费、保障等相关服务;既有全体人民均等享有的免费服务,也有广大群众共需共享的普惠服务,还有居民自我消费享受的个性服务。

近年来,我国生活性服务业蓬勃发展,但也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政策落地不到位等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围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从9个方面提出了30条任务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是各地各部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以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市场主体众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该负责人说,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扩大供给、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特别是发展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生活性服务,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发展格局,有利于有效扩大内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