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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9)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创造。党倾听人民呼声,了解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并形成党的政策主张。通过党领导立法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导立法工作的制度安排,党的主张经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宪法法律,并成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应当遵循的行为规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相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人大代表与群众全面联系的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行使代表职权得到更好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党领导人民创立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形成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协商渠道,极大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推动了民族地区发展,促进了民族团结,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极大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力保障了居民群众对城乡社区公共事务以及公益事业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基层治理和谐有序、充满活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企事业单位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