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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组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与文物不同,非物质文化是“活态文化”,是直接依靠人、作用于人的活态传承文化。在互联网时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其战略使命,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传承与创新、传播与秩序、平台建设与利用、公共场馆展示与研发四对关系。

传承与创新:推进非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现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是“活”。非遗是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活态传承实践,更好地实现非遗的可持续性发展,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衍生新生力量。开发非遗文化体验活动是“活化传承”的重要模式,要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创造性打造非遗场景生活区域,创新非遗作品转化方式。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要注意培养老一代非遗人接受科技力量的本领。提升传承的有效性,以科技的理论改变当前多数传承人主要依靠人与人之间的口传心记、言传身教的方式。培养一批既懂市场又懂营销热爱非遗的专门的非遗职业中介人。坚持创新性传承不应建立在“纯创新”层面、不应建立在破坏保护对象真实性、完整性基础的原则,在鼓励传统优秀文化产品的现代适应性的同时,要坚守创新的本源性。

传播与秩序:构建非遗保护新格局的关键。“保护”是非遗传承的第一方针。互联网、数字化等科技通过录入、扫描、摄影、转录等方式,突破了传统展示的单向性。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介扩大传播面,是对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重要路径。但长期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产权意识不够。放大传播影响力,关键是尊重知识产权,构建“秩序”基础上的非遗传播新格局。处理好传播与秩序的关系,一是建议各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基础上”出台核心工艺技艺拍摄、传播的保密协议等一系列配套规程,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害。二是要强化非遗传承人群体的自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非遗传承人对自己作品申请专利。三是充分发挥“商标”的功能,加大针对侵权盗版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