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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党与中国之治】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百年历史演变(2)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并登上政治舞台,开始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第一阶段的追求和探索,即用革命的方式夺取政权、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就是要建立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沿着党的《纲领》制定的目标,经过28年的英勇奋斗,前赴后继,用鲜血和生命,实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第一步:建立起了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也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

新中国成立以后,作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的中国共产党,需要谋划采取什么样的治理模式,使中国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国家保持繁荣昌盛、长治久安。尽管空想社会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和列宁主义者一直在探索,并且通过巴黎公社、十月革命等进行了实践,但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历史发展阶段的落后的农业国中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还没有先例,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国家治理成为中国共产党建设新中国最为重大的实践课题。

新中国成立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第二阶段,即运动式治理阶段

新中国是在“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烂摊子上开始现代化之路的,再加上当时中国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和围堵,缺乏现代化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为了实现现代化,必须要自力更生。因此,在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以后,除了苏联提供的有限援助以外,国家治理现代化只有通过各种运动,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依靠中央权威,先后开展了“扫盲运动”“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两弹一星”等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运动,凝聚人心,激发活力,一方面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迅速促进了经济文化科技的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