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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 “一国两制”从伟大构想到生动现实(辉煌历程)(2)

中国共产党诞生后,领导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赢得民族独立和解放。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挥师南下,解放广州之后,基于战略考虑,并没有乘势解放香港。在新中国遭受西方国家封锁、禁运时,香港作为新中国发展海外关系和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发挥了重要作用。

20世纪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一国两制”事业的奠基人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并首先用于解决香港问题。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阐明了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在这个前提下,中英两国磋商解决香港如何过渡得好以及15年后香港怎么办的问题。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拉开序幕;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经过22轮外交谈判,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的起草过程高度民主、开放。在起草委员会59名委员中,来自香港各方面的人士有23名。起草委员会还委托香港委员在香港成立由180位各界人士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广泛收集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仅香港人士就提出近8万份意见和建议。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颁布后,中国政府着手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作。过渡期内中方“以我为主”,破解英方诸多干扰,“一国两制”从构想到现实走过了不平凡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