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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回归——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又一历史丰碑(辉煌历程)(2)

1986年12月,中国政府发出声明,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10亿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立场和愿望,任何关于2000年以后交还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澳门人终于自己当家作主了

澳门有一条颇具纪念意义的旅游路线,叫“情系澳门基本法”,包括金莲花广场、澳门基本法纪念馆、澳门回归纪念亭等。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1989年5月,由90位澳门各界代表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成立。

澳门居民闻讯立刻行动起来。各个社团组织了29个基本法关注小组。4个多月,澳门市民呈交了287份意见书,澳门媒体发文52篇,共计953条意见。起草委员会根据意见和建议,对基本法草案作了100多处修改。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使“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原则具体化、法律化。以中文法定地位来说,1992年葡方通过法律程序确定“中文为澳门的法定语文”。澳门基本法也明确规定:“葡文也是正式语文。”澳门有许多“土生葡人”世居澳门、持葡萄牙护照。基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其利益依法受保护,习俗和文化受尊重。

依据基本法,1999年4月,由200名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顺利诞生;5月,何厚铧当选为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历史上,澳门共经历127任葡人总督,这是第一次由澳门本土人士出任最高行政职务。随后,特区第一届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架构也依法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