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2021年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这是继2004年条例修订以来,党中央再一次对该条例作出修订。
条例规定党员有党内监督权,明确党员可以通过批评、揭发、检举等方式开展民主监督,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纪违法事实,提出处理、处分有违纪违法行为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反腐败斗争,一方面要靠雷霆手段,另一方面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2020年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则将规范化、法治化的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始终,要求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鼓励实名举报,建立检查督办机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显示,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37.1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3.3万件,谈话函询26.7万件次,立案44.3万件,处分39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3.7万人)。
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政务处分法将监察全覆盖的要求具体化,明确公职人员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划定公职人员行为底线,促进公职人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同时要求政务处分权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将政务处分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推进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保证。
2020年12月22日,监察官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一系列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的法规制度正在接续出台,确保反腐败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