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6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张浩森)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北京户籍派出所推动设立“公共户”,五类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在“公共户”落户,“空挂户”“无处落户”等难题有望得到解决。哪些居民可以迁入“公共户”?“公共户”居民与普通户籍居民有何不同?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常住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管理中队中队长李雅林表示,《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符合迁入“公共户”的五类人群范围。她介绍:“第一类是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需迁出的;第二类是婚姻有变化的,离婚或其他情形,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也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第三类是从原单位离职,需要他把户口迁出,他现在有单位,但现单位集体户又无法落户的;第四类是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发生变化的;第五类是新生儿的情形,比如父母都是‘公共户’,或者一方是本市‘公共户’,另一方是外省市的,可以在‘公共户’里申报出生。”
而针对群众反映众多的“空挂户”问题,李雅林表示,“空挂户”这种户口形态,将随着双向强制迁移办法的落地而解决。她说:“‘公共户’的政策实际上有双向强制迁移的性质。一方面,属于以上五类情形的,我们可以把你迁到‘公共户’来;另一方面,本人及其亲属和配偶名下有产权住房的,公安机关通过核实确认之后,在告知无果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将你迁过去。”
李雅林强调,“公共户”设立后,未来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一房两户”的现象也会随之减少。她表示:“‘公共户’出来之后,新的房主是有权去伸张自己的相关权益的,他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将滞留在自己产权房屋上的户口迁出。‘一家两户’是特定情形下的一种户口管理形式。应该说,‘公共户’管理形式出现后,‘一房两户’的问题应该会慢慢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