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当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之时,党中央、国务院就用生态文明思想为这一新战略定下了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环境保护关系到长江流域的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只有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才能让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5年来,沿江各省市“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从制度建设、强化治理、注重修复等方面呵护母亲河的绿色容颜,共同奏响了新时代生态文明的长江之歌。
建立环保机制,依法守护长江
赤水河,长江唯一保持原生态的一级支流,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然而,这条连接云贵川的“英雄河”却曾经面临生态难题: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中游煤矿遍布,下游酒厂排放超标。囿于管理权限,三个省很难形成保护合力。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出台后,中央财政开始向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倾斜。贵州省抓住这一契机,主动和四川、云南两省磋商协调机制,建立了环保补偿基金,三省签订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使环保补偿有了法规依据,形成了合作共治、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极大调动了沿赤各地的环保积极性,赤水河水质发生根本性好转。目前干流稳定达到Ⅱ类水质,径流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鱼类达到149种。
赤水河的治理凝聚着贵州省依法保护母亲河的制度创新探索。截至目前,贵州省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条例等30余部配套法规;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法院,推动公检法配套的环境资源专门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了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