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1分钱一斤,鸡蛋3元钱10个,金针菇5毛钱一把……这样的“羊毛”,今后还能不能在社区团购的购物车里出现?自从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联合召集6家互联网平台就规范社区团购召开行政指导会,这个问题就萦绕在消费者心间。
会议提出了社区团购的“9个不得”,第一条就是“不得低价倾销”。而低价又是社区团购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无往不胜的利器。消息公布后,不光消费者,企业也关心:社区团购能不能打价格战?价格战和低价倾销之间有什么区别?
对这个敏感的问题,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明确回应:价格战是市场主体的一种竞争手段,已注意到媒体对于补贴的关注,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动态。
我国价格监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的这一表态,再次表明了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既然价格战被认定为市场竞争的手段之一,那就代表在监管部门眼里,价格战本身并不违法。
事实上,在商业竞争中,价格战经常被不同的行业企业使用。比如早期的杀毒软件都是收费的,一年大约100多元,而金山毒霸一举将价格拉低到25元,后来更是率先宣布免费。如今,免费个人杀毒软件已经成为“标配”,金山也借此压倒了当年的瑞星、江民等竞争对手。还有生产微波炉的格兰仕、空调的奥克斯、手机的小米,个个都是价格战高手,一场场硬仗打下来,企业获得了市场份额,消费者获得了实惠,而行业也被倒逼着压缩成本、研发技术,高速迭代。
但是要注意,这些价格战不是以大规模补贴、远低于成本的亏本销售来支撑。企业敢于发起价格战,往往是通过技术升级降低了生产成本、规模效应大到能够薄利多销、商业模式改变并拥有其他挣钱方式,愿意让渡一部分利润,让竞争者无力跟进,从而达到占领更大市场份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