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谈】不负青山不负人
“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要成效,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2021年如期而至,“十四五”开局起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将在这样坚实的基础之上,向着更高远的目标奋进。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很关键。刚刚过去的2020年,从三秦大地到汾河之滨,从东北黑土地到洞庭湖畔,习近平总书记赴地方考察调研,“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题贯穿其中。“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扬‘右玉精神’”……一系列谆谆嘱托、重点部署,凸显着我们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为什么能坚守这样的战略定力?答案就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里——“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为民造福的百年大计”。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一,就是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生活富裕但环境退化也不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即使面临压力叠加的现实,即使需要跨越常规性和非常规性的关口,也必须继续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选项,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通过科学的路径,按照科学的部署,采取科学的方法,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