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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这些新规 与你息息相关(4)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这些新规 与你息息相关(4)
2020-12-29 21:03:14 光明网

这是12月14日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药房内拍摄的盐酸二甲双胍片药物。新华社记者赵丹丹摄

上海:健身卡也有“冷静期”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推广使用,这是全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备受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也将正式落地。按照规定,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

广东:不分类投放垃圾个人最高罚500元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提高了对单位和个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罚款额度,对单位最高处罚50万元,对个人最高罚款500元。

山东:60岁以上老年人在鲁可免费乘公交

山东省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本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将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提供就医急诊“绿色通道”、免购部分景点门票等6项优待新政。此项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云南:昆明老人住院子女可享20天带薪假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江西:医保重大调整七项内容全省统一

江西省出台《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旨在为579万参保职工提供公平适度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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