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布局为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创造条件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访谈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重要宣示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擘画了宏伟蓝图。
那么,新的减排目标会对哪些地区和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意味着什么?
在中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何建坤教授看来,新的减排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有更加紧迫的减排措施:“一方面,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经济转型领先,一些地区在‘十四五’期间完全可以提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另一方面,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都比较高的重化工行业,‘十四五’期间也应该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不能再盲目扩充产能。必须实现产业转型和升级,优先发展数字经济、高新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当然,这对于重化工业或煤炭业来说的确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也不失为一个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
何建坤认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涉及“十四五”“十五五”两个五年规划,所以“十四五”就要加强行动,很好地超前布局,这样才能为“十五五”实现二氧化碳达峰创造良好基础。
“在国家层面,‘十四五’期间,我们需要继续确立有力度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并把这些目标分解到各个省区市,使其不断强化节能减排责任制,促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地方层面,‘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达峰行动,各省区市也要做一个行动计划。总的来讲,全国范围要保证在2030年之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何建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