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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说“不”! 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

向家庭暴力说“不”! 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
2020-11-26 14:10:24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记者王启慧)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也是该法的核心内容。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个“法律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担保,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此次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了多方合力、联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态度和决心。

近年来,各地法院也在实践中探索,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绿色通道。在证据方面,适当减轻受害方对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要求每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在规定时间发出,必须联合当地妇联、公安、社区三个部门协同送达,必须及时进行跟踪回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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