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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禁止”到“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靴子将落地?

从“禁止”到“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靴子将落地?
2020-11-22 14:27:10 新华网

新华社杭州11月21日电

题:从“禁止”到“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靴子将落地?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黄筱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正式对外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拟有条件放开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内容引发热议。医药电商平台欢欣鼓舞、盼来了政策曙光,而有些人则对监管规范、医保支付、用药安全等问题提出担忧。

“放”与“不放”的监管探索

时隔两年多,药品网络销售规定再度征求公众意见。11月12日至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处方药销售的规定提到,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这让医药电商平台从业者们摩拳擦掌,希望在市场中博得一席之地。“从2014年开始网售处方药的‘闸门’已经‘几开几合’,一开就‘乱’一关就‘死’,能做到今天的,都是想在行业里踏实做事的企业,这次征求意见稿又提升了我们的信心,在新一轮的行业规范洗牌中我们肯定有发展机遇。”一位网络药品销售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早在2014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提出,互联网经营者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然而该意见稿一经发出便遭到了医药领域十多家行业协会和知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反对。

短短两年后,由于主体责任模糊不清、违规销售处方药等原因,2016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结束相关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和2018年2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先后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者不得向个人消费者网售处方药,不得通过互联网展示处方药信息。这给医药电商业务带来较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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